1.履帶式液壓鉆機的探水的進山、出山及平巷,正中間不可以有低洼地存水段。
2.探水巷務必在探水打孔合理操縱范疇內開掘,探排水口的超前的距、幫距及孔間隔應合乎設計方案規(guī)定。每一次探水時,開掘前,都應在起點處設定標示,并創(chuàng)建好掛牌上市規(guī)章制度。
3.煤巷錨桿支護應堅固,頂、幫背實,無高吊棚腳,歪斜巷有支撐桿,使煤巷有極強的抗流水沖擊性工作能力。
4.探放水地址務必加設電話和警報系統(tǒng)。
5.務必向受水威協(xié)地域的施工隊伍詳細描述報警系統(tǒng)及避災線路。
6.探水煤巷應提升出水量預兆的觀查,一旦出現(xiàn)異常應先停止工作,妥善處理。緊急情況時務必馬上傳出報警,撤走全部受水威協(xié)的地域工作人員。
7.履帶式液壓鉆機打孔貼近老空,預估將會有煤層氣或別的有害物質冒出時,務必有煤層氣檢測員或礦山救護隊員在現(xiàn)場值勤,查驗空氣的成分。假如煤層氣或別的有害物質超出《煤礦安全規(guī)程》相關要求時,務必馬上終止鉆探機鉆孔,斷開開關電源,撤走工作人員,并匯報礦調度中心,采取有效,立即開展解決。
8.進山探水時,一般應雙巷開掘。在其中一條超前的探水、匯水,另一條接著用于安全性撤人。雙巷間每過30-20m掘一聯(lián)系巷,并設檔水半墻。
9.加水工作中應盡量減少在多雨開展。
10.探放水工作人員務必依照準許的設計施工,沒經審核企業(yè)容許,不可私改設計方案。